兴安县202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报告
一、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2904万元,同比减收18907万元,下降5.7%。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549万元,同比减收3316万元,下降6.39%,完成调整预算51885万元的93.57%。其中:税收收入25056万元,较上年同期25144万元减收88万元,下降0.35%;非税收入23493万元,较上年同期26721万元减收3228万元,下降12.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次性收入入库,包括摩天岭林场山林承包费11300万元、林业局风电罚款2087万元、自然资源局华江旅游公路一期违法用地罚款143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14849万元,同比增收796万元,增长0.37%。
(3)上年结余31865万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426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15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6024 万元,同比减少3922 万元,下降1.31 %。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407万元,同比减少1429万元,下降0.52%,完成调整预算数292287万元的94.22%。
(2)上解上级支出4544万元。
(3)调出资金432万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64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3000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550万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91万元。
3.收支结余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880万元,主要是一般债券和专项转移支付结余。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569.48万元,较上年902.28万元减少332.8万元,下降36.89%。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396.66万元,较上年598.61万元减少201.95万元,下降33.74%(公务用车购置17.79万元,较上年195.97万元减少178.18万元,下降90.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78.87万元,较上年402.64万元减少23.77万元,下降5.90%);公务接待费172.82万元,较上年303.67万元减少130.85万元,下降43.09%。
(2)上级补助收入、预备费等情况
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21484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559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2549万元,同比下降2.0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741万元,同比增长22.77%。本级预备费年初安排2570万元,实际支出257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1785万元,同比减收25474万元,下降20.02%。具体构成如下:
(1)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49万元,同比减收30786万元,下降76.14%,完成调整预算数15261万元的63.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收2672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2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5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62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9760万元,同比增收5636万元,增长136.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5751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19363万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2581万元,其中: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4428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8153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9812万元,同比减少 28084万元,下降 26.03 %,具体构成如下:
(1)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227万元,同比减少9419万元,下降 13.33%,完成调整预算80395万元的76.16%。
(2)其他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432万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153万元。
3.收支结余情况
2024年,政府性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973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和专项转移支付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基金收入5128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2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083万元。
2024年基金支出4899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8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160万元。
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229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3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7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145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84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963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我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89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8500万元,专项债务380700万元)。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6063万元,再融资债券31944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我县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县财政部门始终恪守债务限额,严格控制债务增长,截至2024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86027万元,保持在安全警戒线以内。
(五)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抓手,坚持绩效理念全流程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持续优化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考核等核心流程,加快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闭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精准度,优先保障民生领域、重大战略及重点项目,确保财政资源向群众关切、绩效突出的领域倾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组织召开预算绩效重点项目审定会及推进会,对财政资金实施结果问效,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完成全县75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以及2569个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305686万元,实现项目全覆盖,其中1721个项目获评“一等”,424个“二等”,268个“三等”,156个“四等”。组织开展对城乡环卫一体化、溶江东田桥水毁重建、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漠川乡桥头村委周家村半亩田杉木产业基地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等11个重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投资促进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以上绩效评价项目共涉及财政预算资金18481万元,形成突出重点、突出民生、强化试点、有效推广的综合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态势。
三、2024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
202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严控债务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持续推动了全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强化财源建设,夯实财政硬支撑。一是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主动应对、攻坚克难,强化财税调度,深挖增收潜力,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增收,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549万元。二是抢抓政策机遇加大争资力度,紧盯中央、自治区和市政策支持、投资方向和重点领域,主动汇报衔接,积极向上争取,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224609万元,有力保障了县域经济运行。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5751万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46063万元。加大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对城建资产、国企资产、土地资源、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及其他可利用资源进行盘活,累计盘活资产价值7837万元。
(二)保压并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全年用于民生领域资金224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1%,财政支出实现了民生支出80%的要求,有力地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支出完成62641万元,落实了“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提高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二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健康支出25405万元,巩固了全民基本医保,推动深化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了中医药优势专科建设,筑牢群众健康防线。三是乡村振兴有序推进。完成中央、自治区及市衔接资金投入9454万元,县本级投入2078万元,接力支持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坚决守住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底线,为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资金保障。
(三)优化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平衡预算”的原则,统筹资源,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兜底线,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一是坚守“三保”底线。坚决贯彻落实“三保”工作“两个优先”精神,支出预算优先安排,不留缺口,资金拨付优先保障,不出问题,2024年我县“三保”支出144638万元,切实兜牢兜实了“三保”底线。二是统筹财政资源,接续清理整合,盘活存量。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对存量资金规模大的单位相应扣减预算安排,不让资金趴在账户上睡觉,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进一步规范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管理,该收回的一律收回,该使用的及时使用,严控县级项目预算指标结转,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齐抓共管,进一步压减低效无效支出。一是严控预算源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财政资金支出关口,加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经费管理,确保编外人员经费“只减不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用于保障急需资金项目,守住财政风险底线。2024年累计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1000万元。二是做好项目评审。加大项目投资评审力度,提高评审质效。2024年全县完成财政投资预算审核项目195个,送审金额14.63亿元,审定金额13.11亿元,核减率10.40%;完成财政投资结算审核项目313个,送审金额8.06亿元,审定金额7.16亿元,审减率11.29%。三是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部门预算追加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加强预算项目管理、坚守“无预算不支出”底线、规范资金审批流程、落实经费开支标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推动预算管理、资金支出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五)防风险严监管,保障财政稳健运行。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支出作为最基础、最重要的财政保障,实时动态掌握“三保”可用财力等情况。加强库款运行分析监测,量入为出,强化收支动态平衡。积极筹措各类资金,全力保障还本付息,全年共安排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3794万元、付息支出15169万元。健全地方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推进全口径债务监测和分析,实时追踪债务规模、结构、偿还进度,严控债务率增长,筑牢财政安全防线。规范暂存暂付性款项管理,提升财政资金规范性与安全性。
(六)精细管理,稳步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强化财会监督。持续深化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和重点民生及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助推财政经济稳健运行。二是财政信息全面公开。扎实推进了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绩效评价及“三公经费”信息全覆盖,在政府网站上全面公开、集中公开。三是畅通直达机制。深入开展了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完善了发放机制,2024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27057万元,确保了党的惠民政策更加规范、高效、便捷、安全落实见效。
2024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财政经济总量小,保障水平低,资金需求大,自有财力弱,更多依赖上级转移支付的特征和问题特别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县经济基础薄弱,财源结构单一,支柱性财源匮乏,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税收收入贡献不足,减收因素叠加。二是“三保”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尤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缺口大。三是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重大项目建设和改革发展也急需资金保障,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尖锐。四是财政管理水平还不高,财会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完善,基层财政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今后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克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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