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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兴安县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11-04 15:50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兴安县财政

决算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兴安县财政决算情况,请予以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1811万元,同比增收17734万元,增长5.65%,完成调整预算的111.13%。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865万元,同比增收9305万元,增长21.86%,完成调整预算49910万元的103.92%。其中:税收收入25144万元,较上年同期25461万元减收317万元,下降1.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库金额过大;非税收入26721万元,较上年同期17099万元增收9622万元,增长56.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收入入库,包括摩天岭林场山林承包费11300万元、林业局风电罚款2087万元、自然资源局华江旅游公路一期违法用地罚款143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14053万元,同比减收4257万元,下降1.9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减收15798万元。

3)上年结余19013万元。

4)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20000万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880万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319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561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9946万元,同比增支4882万元,增长1.65%,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3%。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836万元,同比增支3383万元,增长1.24%,完成调整预算数270866万元的102.20%

2上解上级支出7057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09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2900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537万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61万元。

4补充预算周转金-260万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15万元。

3.收支结余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865万元,主要是一般债券和专项转移支付结余。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902.28万元,较上年983.89万元减少81.61万元,下降8.29%。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598.61万元,较上年678.73万元减少80.12万元,下降11.80%(公务用车购置195.97万元,较上年144.78万元增加51.19万元,增长35.3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02.64万元,较上年533.95万元减少131.31万元,下降24.59%);公务接待费303.67万元,较上年305.16万元减少1.49万元,下降0.01%

2)预算周转金使用情况

预算周转金260万元,为历年滚存结余,2023年已消化。

3)上级补助收入、预备费等情况

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21405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559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6341万元,同比增长6.60%;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153万元,同比下降43.94%。本级预备费年初安排2800万元,实际支出28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7259万元,同比增收46072万元,增长56.75%,完成调整预算的120.44%。具体构成如下:

1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435万元,同比增收18900万元,增长87.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增收1432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24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46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50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4124万元,同比减收539万元,下降11.56%    

3上年结余收入8477万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4223万元,其中: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7023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7200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7896万元,同比增支35186万元,增长48.39%,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8.99%。具体构成如下:

1)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646万元,同比增支9130万元,增长14.84%

2)调出资金20000万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250万元。

3.收支结余情况

2023年,政府性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363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和专项转移支付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基金收入4740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4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939万元。

2023年基金支出4499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1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836万元。

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241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3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9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915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51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040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1.政府债务上年结转情况。2022年结转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585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9979万元、专项债务268564万元)。

2.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30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5200万元、专项债务325600万元)。

3.新增政府债务资金情况。2023年获得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034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319万元、专项债券57023万元)。

4.再融资债券情况。2023年获得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3076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561万元、专项债券17200万元)。

5.政府债务还本情况。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13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098万元(含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2900万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61万元,通过县本级资金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53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7250万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17200万元,县本级资金偿还50万元)。

6.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3年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290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3522万元、专项债务325537万元),在债务限额以内。

(五)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实行事前绩效评估。采取专家评审、财政再评估的方式,突出以事定钱”“成本管控,出台《兴安县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对金额超过500万的项目和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从源头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2.突出预算安排绩效导向。严格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80家县级预算部门全面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11个单位3142个项目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项目资金超过317054万元,实现县级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绩效目标随2023年预算同步编制、审核和批复下达。从源头把控财政支出规模、投向和效能,进一步增强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重大政策的财力保障。

3.强化事后评价及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组织部门对重点领域和突出民生实事,选择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养老服务项目资金、乡村振兴资金等自评结果进行核查,进一步提升部门花钱问效意识和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结果应用力度,针对2023年财政评价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部门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在下一年预算中压减预算安排。

三、2023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高质高效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落实,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力助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抓收入、增财力,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构建财源建设联动机制。围绕年初目标落实协税护税机制,强化税源分析,做好税源监测,加强部门沟通联动,确保应收尽收。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865万元,较上年增长21.86%二是继续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企业添动力、增活力。落实落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全县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9624万元。三是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2023年安排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2612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978万元,引导金融机构投放贷款达到160255万元,惠及1915户市场主体。

(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工业振兴。统筹工业振兴资金19825万元(含专项债券资金1700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各类资本出资。二是着力支持科教振兴。2023年持续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科学技术支出2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1.03%;坚决落实各项教育政策,教育民生支出62031万元,增长3.8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了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4325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124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补助890万元等,有效促进了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筹措资金2341万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保障。

(三)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支持县域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统筹资金支持水系连通、城市更新、生态环境治理、乡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固定资产投资。二是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资金统筹力度,清理、收回和盘活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和其他刚性支出。三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57023万元,用于医疗、教育、城市管网、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建设。四是优先保障直达资金拨付。2023年直达资金完成支出86442万元,支出进度91.7%,较好保障惠民资金直达基层。五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抢抓政策机遇,2023年共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218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补助资金214053万元(含增发国债资金14774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4124万元;其中财政统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6182万元。

(四)保民生、兜底线,强化重点支出保障。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格落实三保责任。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全县三保支出14057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53994万元、保工资82575万元、保运转4006万元),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聚焦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0151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00万元,支持全县实施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争取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84万元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42万元,引导农民保护耕地,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84万元,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908万元,支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全县通过国家“832平台完成采购交易额94万元、供应商销售额92万元。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及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围绕补短板、扩供给、提质量,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稳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县民生支出222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80.34%四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克服县级财力困难,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15万元,并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支持,全力以赴满足重大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需求。

(五)强思维、守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把防风化债始终摆在财政工作的首位,坚守底线,严防债务暴雷一是坚决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稳妥推进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二是多举措、多维度缓释债务风险。加强政银企沟通协商,开展债务风险化解及缓释工作,通过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偿还计划,减轻短期偿债压力。努力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三是按时还本付息。提前分析研判,早作部署和安排,明确偿债主体,逐笔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优先保障债务还本付息。积极履行地方债务偿还责任,按时还本付息,未出现逾期等债务风险事件。四是积极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主动作为,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积极筹措资金推进拖欠企业账款的清欠工作,累计偿还拖欠企业账款5247万元。五是严格财政暂付款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按照暂付款只减不增工作要求,年内消化暂付款4681万元。

(六)强管理、促改革,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财务人员培训,规范基层财政管理。对全县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开展预算编制、财务决算、预算绩效等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加强国企监管,推进纵深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探索建立国资委管资本为主、授权企业自主经营管理的现代企业监管模式,不断强化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运营。三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制度,落实各送审单位责任,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质量,严格投资预结算评审。从项目预算和结算两方面控制投资规模和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流失现象,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已完成预算评审项目200个,送审投资额116065万元,审定投资额103586万元,净核减额12480万元,核减率为10.75%。已完成结算审核项目261个,送审金额57420万元,审定金额51285万元,净审减额6135万元,审减率10.68%。严把采购监督关,2023年全县共完成了政府采购28448万元,节约资金829万元,节约率2.9%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回顾过去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成之惟艰。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勠力同心、担当实干的结果。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源基础薄弱,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迅猛,收支紧平衡”“硬平衡成为常态;债务负担沉重,保障三保压力大;过紧日子的思想还未完全树牢,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人大监督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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