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安排,全方位夯实兴安粮食安全根基,着力提升我县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现将《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兴安县财政局
(此件公开发布)
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安排,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粮油高产技术,进一步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培育粮油规模种植的高产典型,发挥规模种植主体的引领作用,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作物范围和种类
我县立足当前生产实际,确定将水稻、再生稻、玉米、大豆、甘薯、小麦、收籽油菜、“粒用玉米+粒用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纳入奖补范围。
二、技术路径
(一)水稻。推广应用生育期适宜、高产优质、抗逆(抗倒伏)性强、抗病性强的水稻品种。集成推广工厂化育秧、集中育秧、塑盘育秧、人工抛秧等育秧模式以及机械插秧、精量机直播、节水灌溉、侧深施肥和测土配方施肥、巧施穗粒肥、病虫草鼠螺害综合防控等技术。重点实施水稻增密增穗、后期“一喷多促”增产技术措施。
(二)玉米。结合种子包衣、重施攻苞肥等重点技术推广,进一步优化组装配套技术,扩大应用耐密植、抗倒伏、宜机收高产品种,集成推广密植精准调控、氮肥基追分段施肥、深松深耕、免耕秸秆覆盖还田、单粒精播、双粒匀播、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控等技术。
(三)大豆。结合种子包衣、商品种替换自留种等技术措施,推广应用高产高油高蛋白、抗逆广适、耐荫耐密宜机收品种,集成推广密植精播、化控防倒、病虫害防治、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支持采用药剂拌种、施用菌剂、增施钼酸铵等增产措施。
(四)甘薯。推广应用高产、优质、抗病性强的甘薯品种,集成推广壮苗繁育、合理密植、水肥一体化、藤蔓化控、病虫害防治、季节性轮作等技术。
(五)小麦。推广应用优质、抗病、高产小麦品种,集成推广氮肥后移、“一喷三防”等高产技术。
(六)收籽油菜。推广应用耐密植、抗病、抗倒、宜机收的高油高产品种,集成推广秸秆深翻还田、机械化种肥同播、育苗移栽、密植高产、壮苗调控、“一促四防”、开好三沟、抗旱防涝等技术。
三、实施方式
按照细化方案、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县级测产、资金奖补的程序推进项目实施。
(一)细化方案。县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县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内容,明确作物、品种、面积(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下同)、技术、单产提升目标等条件,以及操作程序和奖补方式等。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作物单产比本县平均单产水平高10%以上。
(二)主体申报。本资金奖补对象为各类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各乡(镇)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县农业农村局自愿申报。主体申报方案实行“一主体一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乡镇和村屯做好相关的服务,切实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申报主体不得与承担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过程记录。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县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作物生长农时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四)县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展测产,结合申报、实产等情况,主要以单产水平进行排序,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资金奖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可根据总奖补资金额度以及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等因素阶梯化设置奖补档次,分档次进行奖补。
四、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我县辖区内2025年水稻、再生稻、玉米、甘薯、小麦、收籽油菜相对连片实际种植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下同)、“粒用玉米+粒用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相对连片实际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大豆相对连片实际种植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的种植主体均可申报资金奖补(申报规模种植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
(二)奖补标准。每个申报主体按照最终核验的种植面积,早稻单产425公斤/亩以上(含)、中稻单产630公斤/亩以上(含)、晚稻单产425公斤/亩以上(含)、再生稻单产200公斤/亩以上(含),“粒用玉米+粒用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中粒用玉米单产350公斤/亩以上(含)、大豆单产80公斤/亩以上(含),在县级测产验收并评选公示后给予资金奖补。水稻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粒用玉米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再生稻、小麦、收籽油菜、甘薯、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补每亩不超过200元。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其中,规模种植水稻相对连片1000亩以上的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相对连片500亩以上不足1000亩的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其他作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对同个主体规模种植2种及以上列入奖补范围的粮油作物,按作物面积分开计算,但是奖补总额不能超过40万元,防止“垒大户”。
(三)资金使用说明。本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奖补的方式,原则上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支出。种植跨年作物的项目,原则上申报2026年的补助资金,不在2025年项目资金中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对实施方案中的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指导有关乡(镇)抓好项目落实,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乡(镇)、相关单位要结合项目实施,深入推进“揭榜挂帅”“专家领衔”创建高产样板等示范带动单产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经验宣传、典型打造,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强化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及有关资金使用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对按程序申报并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奖补标准的主体,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主体提升粮油作物单产积极性。
(五)加强项目监督。相关部门、乡(镇)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要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将奖补情况在项目所在村公示5天,加强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制度的执行效果。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管理,定期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项目落实,迎接自治区和桂林市的督查抽查。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县级实施方案报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8日前将项目总结报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未尽事宜,请与兴安县农业农村局推广站、兴安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联系。兴安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股联系人:黄婕,联系电话:0773-6212616,电子邮箱:glxatg@163.com;兴安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联系人:佘雄军,联系电话:0773-6222213,电子邮箱:xacznyncg@guilin.gov.cn。
附件:1.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书
2.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计划表
3.项目主体档案
附件1
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申
报
书
规模种植主体(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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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 |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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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作物种类 |
(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甘薯/花生/收籽油菜) |
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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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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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经营主体概况,实施地块地理位置,常年种植情况,种植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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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 |
(主要是针对承担单产提升的作物,拟采取的技术模式,实施后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进度安排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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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村委会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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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或街道审核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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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计划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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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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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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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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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概述 |
经营(服务)农作物面积 亩,年经营收入 万元,经营主体人数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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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及实施面积 |
具体地址 |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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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粒用玉米)、甘薯、马铃薯、小麦、花生、收籽油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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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面积(亩) 其中水稻、玉米、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粒用玉米)、甘薯、马铃薯、小麦、收籽油菜等粮油作物实施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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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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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 |
自有(),租赁(),剩余租期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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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产提升目标 |
作物名称:(如: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等) |
上年单产 公斤/亩,今年计划单产 公斤/亩,总产增加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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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产提升的技术措施 |
品种名称 种子处理技术 育苗技术 种植技术 种植规模 施肥方案和用量 排灌技术 病虫防治方法 机械化措施 其他的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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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分析 |
各项技术措施的成本投入 (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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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投入总成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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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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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增加的收入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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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带动情况 |
带动周边 万亩订单(或联合)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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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 |
准备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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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种植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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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管理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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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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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或农户身份证(复印件) | ||
附件3
项目主体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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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主体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方式 |
作物品种 |
面积(亩) |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
亩产水平(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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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印发 |
【文字解读】兴农字〔2025〕5号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兴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