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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农字〔2025〕5号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兴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4 15:00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安排全方位夯实兴安粮食安全根基着力提升我县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现将《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兴安县财政局

                                               2025320

(此件公开发布)

兴安县2025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安排,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粮油高产技术,进一步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培育粮油规模种植的高产典型,发挥规模种植主体的引领作用,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12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作物范围和种类

我县立足当前生产实际,确定将水稻、再生稻、玉米大豆、甘薯、小麦、收籽油菜、粒用玉米+粒用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纳入奖补范围

技术路径

水稻推广应用生育期适宜、高产优质、抗逆(抗倒伏)性强、抗病性强的水稻品种。集成推广工厂化育秧、集中育秧、塑盘育秧、人工抛秧等育秧模式以及机械插秧、精量机直播、节水灌溉、侧深施肥和测土配方施肥、巧施穗粒肥、病虫草鼠螺害综合防控等技术。重点实施水稻增密增穗、后期一喷多促增产技术措施。

(二)玉米。结合种子包衣、重施攻苞肥等重点技术推广,进一步优化组装配套技术,扩大应用耐密植、抗倒伏、宜机收高产品种,集成推广密植精准调控、氮肥基追分段施肥、深松深耕、免耕秸秆覆盖还田、单粒精播、双粒匀播、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控等技术

(三)大豆。结合种子包衣、商品种替换自留种等技术措施,推广应用高产高油高蛋白、抗逆广适、耐荫耐密宜机收品种,集成推广密植精播、化控防倒、病虫害防治、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支持采用药剂拌种、施用菌剂、增施钼酸铵等增产措施。

(四)甘薯。推广应用高产、优质、抗病性强的甘薯品种,集成推广壮苗繁育、合理密植、水肥一体化、藤蔓化控、病虫害防治、季节性轮作等技术。

(五)小麦。推广应用优质、抗病、高产小麦品种,集成推广氮肥后移、一喷三防等高产技术。

(六)收籽油菜。推广应用耐密植、抗病、抗倒、宜机收的高油高产品种,集成推广秸秆深翻还田、机械化种肥同播、育苗移栽、密植高产、壮苗调控、一促四防、开好三沟、抗旱防涝等技术。

、实施方式

按照细化方案、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县级测产、资金奖补的程序推进项目实施。

(一)细化方案。县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县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内容,明确作物、品种、面积(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下同)、技术、单产提升目标等条件,以及操作程序和奖补方式等。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作物单产本县平均单产水平高10%以上

(二)主体申报。本资金奖补对象为各类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各乡(镇)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县农业农村自愿申报。主体申报方案实行一主体一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县农业农村指导乡镇和村屯做好相关的服务,切实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申报主体不得与承担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过程记录。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县农业农村要根据作物生长农时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四)县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县农业农村牵头组织开展测产,结合申报、实产等情况,主要以单产水平进行排序,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资金奖补。县农业农村会同财政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可根据总奖补资金额度以及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等因素阶梯化设置奖补档次,分档次进行奖补。

、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县辖区内2025稻、再生稻、玉米、甘薯、小麦、收籽油菜相对连片实际种植面积达到100以上(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下同)粒用玉米+粒用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相对连片实际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大豆相对连片实际种植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种植主体均可申报资金奖补(申报规模种植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

(二)奖补标准每个申报主体按照最终核验的种植面积,早稻单产425公斤/亩以上(含)、中稻单产630公斤/亩以上(含)、晚稻单产425公斤/亩以上(含)、再生稻单产200公斤/亩以上(含)粒用玉米+粒用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中粒用玉米单产350公斤/亩以上(含)、大豆单产80公斤/亩以上(含)在县级测产验收并评选公示后给予资金奖补。水稻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粒用玉米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再生稻、小麦、收籽油菜、甘薯、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补每亩不超过200元。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其中,规模种植水稻相对连片1000亩以上的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相对连片500亩以上不足1000亩的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其他作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对同个主体规模种植2种及以上列入奖补范围的粮油作物,按作物面积分开计算,但是奖补总额不能超过40万元,防止垒大户

(三)资金使用说明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奖补的方式,原则上于20251130日前完成支出。种植跨年作物的项目,原则上申报2026年的补助资金,不在2025年项目资金中支出。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对实施方案中的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指导有关乡(镇)抓好项目落实,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乡(镇)、相关单位结合项目实施,深入推进揭榜挂帅”“专家领衔创建高产样板等示范带动单产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经验宣传、典型打造,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强化资金管理。财政局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及有关资金使用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对按程序申报并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奖补标准的主体,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主体提升粮油作物单产积极性。

(五)加强项目监督。相关部门、乡(镇)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要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将奖补情况在项目所在村公示5天,加强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制度的执行效果。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管理,定期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项目落实,迎接自治区和桂林市的督查抽查。农业农村局于2025328日前将县级实施方案桂林市农业农村2025128日前将项目总结报桂林市农业农村

未尽事宜,请与兴安县农业农村局推广站兴安县财政农业农村股联系。兴安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股联系人:黄婕,联系电话:0773-6212616,电子邮箱:glxatg@163.com兴安县财政农业农村股联系人:佘雄军,联系电话:0773-6222213,电子邮箱:xacznyncg@guilin.gov.cn

附件:1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书

  2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计划表

            3项目主体档案


附件1

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规模种植主体(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5   


经营主体


申报时间


实施作物种类

(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甘薯/花生/收籽油菜)

实施面积(亩)


地址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经营主体概况,实施地块地理位置,常年种植情况,种植经验等。)

实施内容

(主要是针对承担单产提升的作物,拟采取的技术模式,实施后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进度安排等。)

属地村委会意见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乡(镇)或街道审核意见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2

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计划表

基本情况

经营主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情况概述

经营(服务)农作物面积亩,年经营收入万元,经营主体人数人。

项目位置及实施面积

具体地址

   县(市、区)   乡(镇)   

种植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粒用玉米)、甘薯、马铃薯、小麦、花生、收籽油菜等)


设施面积(亩)

其中水稻、玉米、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粒用玉米)、甘薯、马铃薯、小麦、收籽油菜等粮油作物实施面积


种植品种


土地性质

自有(),租赁(),剩余租期   

单产提升目标

作物名称:(如: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等)

上年单产  公斤/亩,今年计划单产   公斤/亩,总产增加     吨。

单产提升的技术措施

品种名称

种子处理技术

育苗技术

种植技术

种植规模

施肥方案和用量

排灌技术

病虫防治方法

机械化措施

其他的技术


效益分析

各项技术措施的成本投入

(元/亩)


预计投入总成本(元)


预期收入(元)


经济效益(增加的收入元、亩)


辐射带动情况

带动周边   万亩订单(或联合)生产

进度安排

准备阶段

    ——     年   月   日

播种/种植阶段

    ——     年   月   日

田间管理阶段

    ——     年   月   日

收获阶段

    ——     年   月   日

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或农户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主体档案

县份: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县(市、区)

项目主体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作物品种

面积(亩)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亩产水平(公斤/亩)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320日印发

【文字解读】兴农字〔2025〕5号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兴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兴安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