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兴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兴安县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兴安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号)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规定,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兴安县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附后)。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兴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0年11月17日
兴安县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受疫情影响,结合我县预算执行情况,需要对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一是受疫情影响,结合我县预算执行情况,需要对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进行调整;
二是为了应对疫情冲击,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支持县级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及其他上级补助资金227187万元,需要对全年的收支进行相应调整;
三是2020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3500万元,增加额度需要进行相应收支调整;
四是为弥补一般公共预算缺口,增加调入稳定调节基金10727万元,全年调入稳定调节基金14777万元。
基于上述原因,需要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草案进行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调整情况
1.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我县组织财政收入年初预算为115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年初预算为70000万元,非税收入年初预算为45000万元。今年以来,由于受新冠疫情和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双重影响,我县财政收入大幅下降,预计组织财政收入下降100000万元,因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为68092万元,比年初预算77967万元减少9875万元。
2.获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1446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40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1666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0395万元。比年初预算103515万元增加110949万元。
3.年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50万元,本次增加调入10727万元,全年调入14777万元。
4.由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调减调入资金43470万元。
5.增加债券转贷收入2300万元。
6.上年结转专款10382万元(2019年决算数),无调整变动。
综上数据分析,各项收入增减相抵后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增加70631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我县年初预算支出总计为239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048万元、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103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300万元。调整后支出总计为310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204万元,上解支出1036万元,结转下年1147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300万元。根据预算执行进度及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科目调剂,主要内容如下:
1.科目调减
(1)从年初预算安排的“227预备费”2200万元中调减2200万元。
(2)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并结合预算执行进度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作出相应调减,共调减34460万元。其中:调减“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32万元,“204公共安全支出”320万元,“206科学技术支出”1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97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4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1070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5145万元,“212城乡社区支出”4017万元,“213农林水支出”300万元,“214交通运输支出”2070万元,“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78万元,“217金融支出”100万元,“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0万元,“23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7万元。
2.科目调增
(1)动用年初预备费2200万元。相应调增“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万元,“204公共安全支出”300万元,“205教育支出”6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万元,“212城乡社区支出”167万元,“213农林水支出”150万元,“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
(2)安排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扶贫领域等支出609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三保”、脱贫攻坚、农林水、教育等方面支出。其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3087万元,“204公共安全支出”调增320万元,“205教育支出”调增11050万元,“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2042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11657万元,“212城乡社区支出”调增17013万元,“213农林水支出”调增11447万元,“214交通运输支出”调增2469万元,“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增411万元,“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72万元,“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321万元,“229其他支出”调增2万元。
(3)新增上级专项补助收入32625万元,其中: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4万元,“204公共安全支出”202万元,“206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95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1203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609万元,“212城乡社区支出”2614万元,“213农林水支出”9324万元,“214交通运输支出”3495万元,“2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61万元,“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1万元,“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60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96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50”万元,“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4万元。
(3)年终结余调增11475万元。
(三)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方面
按照上述调整,2020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0015万元,比年初预算239384万元增加70631万元,增长29.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92万元,比年初预算77967万元减少9875万元,下降12.67%;返还性收入740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66665万元,比年初预算88341万元增加78324万元,增长88.66%;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395万元,比年初预算7770万元增加32625万元,增长419.88%;新增债券转贷收入23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比年初预算减少43470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100%;新增调入稳定调节基金10727万元,上年结余10382万元(2019年决算数)。
2.支出方面
按照上述调整,2020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0015万元,比年初预算239384万元增加70631万元,增长29.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36048万元调整为295204万元,增加59156万元,增长25.06%;结转下年增加1147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及变动情况
2020年自治区下达我县专项债券资金43500万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收入43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调整为30000万元,比年初减少5000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12723万元,比年初增加1113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调整为650万元,比年初增加1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整为600万元,比年初增加25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整为450万元,比年初减少55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及变动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调整为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为91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调整为36271万元(其中:专项债券收入安排100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2537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调整为115万元,其他支出调整为3407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收入安排335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327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调整为65万元;增加抗疫特别国债支出9863万元;减调出资金43470万元,调整后年终结余10715万元。
(三)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按照上述调整,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5332万元,比年初预算90849万元增加4483万元,增幅4.93%。政府性基金支出84617万元,年终结余107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95332万元。
附件:1..兴安县2020年财政收入预算调整表
2..兴安县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表(草案)
3..兴安县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草案)
兴安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