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妇联关于印发<广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各乡镇、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等有关部门推荐、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复核,确定张利锋等3人为兴安县2025年度县级乡村工匠拟认定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1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773-6217800
通讯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教育路39号
附件:兴安县2025年度县级乡村工匠拟认定人选名单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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