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进一步做好2023年雨露计划毕业生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兴安县乡村振兴局 兴安县教育局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进一步做好2023年雨露计划毕业生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力推进2023年乡村振兴建设,帮助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要求,健全脱贫人口就业帮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扩大就业帮扶覆盖范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实施“一对一”实名就业帮扶,在2023年10月26日前至少提供2次以上职业指导、推送5个针对性岗位、推荐1个以上培训项目。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雨露计划毕业学生,结合《兴安县2023年企业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兴安县2023年脱贫家庭劳动力培训宣传单》(见附件2)推荐岗位和培训项目。帮扶联系人要结合入户走访,于10月26日前填写好《兴安县2023年送岗、送培训服务卡》(见附件3)于10月30日前将服务卡(附件3)交到县就业中心。全面摸清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和培训意愿,让有就业需求和培训需求者得到相应的服务支持。
三、组织全县帮扶干部入户开展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所帮扶户未就业劳动力建立就业实名清单。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要组织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入户开展雨露计划毕业生信息核实工作,切实掌握就业需求的信息,为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推荐工作岗位打牢基础。
未尽事宜,请与县就业中心联系。岗位推送请联系就业中心办公室0773-6222542;培训项目请联系培训组0773—6222147。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