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反馈兴安县2020年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自治区反馈兴安县2020年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方案
为扎实做好自治区反馈兴安县扶贫领域社会评价意见的整改工作,我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研究意见建议和解决办法,并制定整改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认真分析研究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整改内容
自治区反馈涉及我县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内容:桂林市兴安县的扶贫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的填扶贫数据、检查,很多工作都是重重复复,没有周末休息很辛苦,希望有关部门今后把扶贫规划好,减少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整改目标
通过对意见建议的整改,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科学规划,消除基层意见,不断提升基层扶贫工作人员认同度。
整改措施
1.改进工作方法,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从实效出发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2.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实现基础信息和数据共享,切实精简会议文件和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干部工作负担。
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兴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督效办;分管县领导:彭平;县扶贫办主要领导:张征华;具体负责人:陈瑜,联系电话0773-6222590。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