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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兴农字〔2026〕4号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兴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兴安县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09 09:05

一、出台背景

为做好2026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高质高效推动完成我县365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力求复合种植在种植水平、产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

二、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8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97 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9)。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

2026年在兴安县范围内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业企业等。

(二)补贴面积依据

2026年在兴安县范围内种植,签订种植协议,并经兴安县农业农村局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核验确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实际补贴面积

(三)补贴标准

采用统一补贴标准方式,全县统一每亩补贴标准。

(四)补贴程序

严格按照制定方案政策宣传组织申报签订协议登记造册乡级审核公开公示汇总上报抽查核验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示发放资金项目总结的程序推进项目实施。具体补贴程序见附件。

(七)补贴资金发放

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测算补贴标准,联合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金融机构或拨付各乡人民政府,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各乡(镇)要于202611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相关文件:兴农字〔2026〕4号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兴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兴安县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 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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