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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兴政办〔2023〕6号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县全面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 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15 09:4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解决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兴安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为目标,加强耕地数量、质量不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二、工作内容

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非耕地数据为基础,结合2021202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和各级掌握的合法审批、备案数据,对三区三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处置,全面查清三区三县划定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就地恢复整改和异地恢复补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置,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不减少。

三、工作原则

1数量不减,质量不降。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开展核实工作,确保辖区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

2尊重民意,局部处置。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自然、地理和农业生产条件,稳妥慎重处理,有序组织实施,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不得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强制复耕,坚决防治借核实处置之名弄虚作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优质耕地调整出去。

3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开展核实处置工作过程中,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工作态度,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得随意以调代改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兴安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事关我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面积不减少责任制考核事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协调,有序组织开展该项工作,确保按时按时完成。

2加强恢复整改或调整补划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就地恢复整改和异地补划工作的分析,全面收集整理,切实摸清各辖区耕地的实际,逐项分析矩阵并说明情况,确保核实处置成果的科学合理性。

3经费保障。该项工作经费由县人民政府纳入年度财政计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相关文件:兴政办〔2023〕6号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县全面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 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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