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我县制定的《兴安县“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惠民生,冲刺60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保留的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在各行业部门不懈努力的共同作用下,我们紧扣一个个指标、突破一个个瓶颈、解决一个个难题,以“步步为营,攻城拔寨”的决心和力度,推动前三季度经济持续回稳向好。前三季度,我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26.7亿元,同比增长5%,排全市第四;其中一产同比增长4.5%,排全市第三;二产同比增长2.9%,排全市第四;三产同比增长6.3%,排全市第三;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排全市第三;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5.6%,排全市第一。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6.15%。经济总体呈现平稳向好态势。
《方案》起草的依据主要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思想拼经济,冲刺四季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23〕30号)文件精神,对照我县全年会商目标,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完善。
二、起草和文件制定过程
11月8日我县召开兴安县“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惠民生,冲刺60天”经济运行分析会,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发展改革局根据会议精神草拟了兴安县“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惠民生,冲刺60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开展实施项目投资加速成效、工业提速增效、稳消费拓市场、稳粮食兴乡村、招大引强、稳财金惠实体、稳主体激活力、民生安全统筹保障等八个攻坚行动,明确各部门职责。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方案》。
三、文件出台达到的效果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动力,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奋力精准服务,开展为期60天的项目投资加速成效、工业提速增效、稳消费拓市场、稳粮食兴乡村、招大引强、稳财金惠实体、稳主体激活力、民生安全统筹保障等八个攻坚行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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