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攻坚方案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结合《桂林市2023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7+1”攻坚行动方案》对部分建议内容进行了吸收和修改,我县起草了《兴安县2023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并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正式出台。
二、空气质量攻坚主要目标
确保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各项攻坚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天气,完成桂林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三、2022年空气质量攻坚主要任务共提出八个方面,26项具体措施:
一是工业污染物协同治理 (5项)。主要措施是: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持续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和无组织排放整治;推进汽修企业集中整治;加快“散乱污”企业问题整治;提升多污染物排放源监管能力。
二是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3项)主要措施是:施工扬尘整治;道路扬尘整治;建筑垃圾整治。
三是餐饮油烟专项治理 (3项)。主要措施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探索餐饮油烟管控新思路
四是移动污染源污染防控(3项)。主要措施是:推动柴油货车清洁化;推进油品综合管控;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
五是露天焚烧管控和秸秆综合(4项)。主要措施是:强化网格化监管;加大禁烧政策宣传处罚力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
六是自治区督导问题专项整改(4项)。主要措施是:强化问题整改调度;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
七是污染天气精准应对(4项)。主要措施是:提升精准应对能力;强化宣传教育;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监管执法。
八是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专项督导(2项)。主要措施是:开展督导行动;强化督导问效。
四、2023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严格考核问责。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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