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兴安县10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中共兴安县委员会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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