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兴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兴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解读材料:解读《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兴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兴政发〔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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