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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函〔2023〕1号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办好2023年十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6 10: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兴安县2023年十项民生实事已经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各项实事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十项民生实事是县人民政府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事关群众利益和民生福祉,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时序进度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实事任务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和工作推进力度,各责任单位要通力配合,根据职责做好具体实施和要素保障工作,全面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三、加强督查问效。各牵头单位应于630日、930日、1231日前,分别向县督效办报送半年、前三季度、全年的实事任务进展情况书面材料(联系人:李瑞林;联系电话:6229722


13677868355;电子邮箱:xaxdxb@guilin.gov.cn),县督效办要建立实事任务落实工作台账。县纪委监委、县督效办要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向县人民政府报送督查专报,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实事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兴安县2023年十项民生实事责任分工一览表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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