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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兴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21 17:00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做好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的通知》(桂编办发〔202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55号)、《中共兴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权责清单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兴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进行公布如下:

附件:兴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

兴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714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