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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04 10: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上级驻兴有关单位:

为推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下发,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职责、认真研究,加强沟通、分工协作,形成层层压责任、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牵头单位要对牵头负责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间节点,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台账完善。对指标类、项目类的目标任务要有明确的阶段性计划,对无法量化的目标任务要有具体的落实载体。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先报送分管副县长审核,再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备案。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进度和质量。

三、加大督查考核。实行“县长亲自督、分管副县长带头督、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县督效办跟踪督”的三级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县督效办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常态化开展跟踪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工作进度较慢的单位,要适时通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因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四、加强材料报送。请各牵头单位于3月1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7月5日、10月8日前分别报送季度工作小结,12月3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上述材料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205室,电子版发送至县政府办公室公共邮箱:xaxzfb@guilin.gov.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周洁;联系电话:6212372,18877378699)。

附件: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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