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家庭共济的作用,有效用活用好个人账户资金,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广西医保部门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政策。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广西区域内跨市/跨统筹区为家人(配偶、父母、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实用又暖心!
附件:职工个账代缴居民医保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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