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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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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0:20     来源: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网址:http://www .xazf.gov.cn)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安县兴安镇银杏广场文化新城东楼6楼,兴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股,邮编:541399,电话:0773-621119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兴安县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全县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更加有效地服务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规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信息。2023年,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废止0份,现行有效11份。在政府门户网站准确公开各行政机关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基础信息,常态化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和程序,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数量14570件,行政处罚决定数量1872件,行政强制决定数量152件。持续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规划计划、应急预案、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全县累计发布政府信息5061条,发布政策解读材料35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畅通在线申请渠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6件,办理结果为给予公开3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3件;行政复议案件5件,结果维持的2件,结果纠正2件,尚未审结1件;行政诉讼2件(其中结果维持1件,复议后起诉1件),均按规定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发文审批单、各类公文均注明信息公开属性,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编制、同步审签、同步印发。梳理编制了旅游、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标准目录事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维工作。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加强信息内容建设,优化网站公开专栏建设,同时结合政务新媒体主动、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及各项政府信息。二是健全内容保障体系。继续与融媒体中心建立信息报送联络机制,有效保障了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全县各项重大会议、活动,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发声。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维护。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人管理,全县政府系统已纳入的政务新媒体的报送系统,均正常规范运行。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兴安县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以绩效考核手段促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公布政务公开工作电子邮箱及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年内开展了2次集中检查,10余次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全年没有出现违反《条例》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72

行政强制

1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46.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2

0

1

5

1

0

0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期,指导督促各部门按规定公开信息。二是全面推进网站栏目建设,细化了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信息。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大大提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 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

(二)2023年发现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解读形式有待创新。二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不够规范,公文标注公开属性以及不公开理由不够精准。下一步,我县将加强政策解读,把政策解读材料按照一问一答的形式发布到政府网站,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度,拓宽解读渠道。同时,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管理,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在办文中规范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费用收取情况

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工作亮点

一是探索政策解读多样性。依托实体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等平台针对重要政策,做到及时回应释惑。二是探索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为契机,通过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政务信息,全力打通政府信息宣传新途径。


                                       兴安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兴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代章)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