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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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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0 09:07     来源: 政管办

兴安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微信、抖音等)主动公开。2019年,我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981条,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信息650条,阅读量达236549人次,留言互动交流46人次,回复率、及时率100%。    

二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各乡镇、各单位通过兴安电视台、《兴安资讯》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6条,宣传各项政策,解答各类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主动按季度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便于群众和企业查阅。

四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动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涉及收费情况。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根据《桂林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相应改版和栏目调整。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预决算公开平台、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脱贫攻坚六大领域向社会发布信息。开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专题,企业和群众只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就能查阅相关信息。按照桂林市统一部署,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于201911月集约到桂林市,并启用新站。完成政府门户网站IPv6应用的升级改造。

(三)推动建设民生诉求大通道

2019年完成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热线整合,建成集热线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媒体联动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初步形成全县统一接受监督综合问政的政府服务平台。平台于2019118日正式对外试运行,截止20191231日我县收到5条咨询类服务工单。承办单位根据职能和工单情况,及时签收、主动与诉求人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诉求人,完成工单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机构改革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涉及多个部门的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协调内容、协调方法等,确保发布政府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五)组织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组织能力

为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县政府办(政管办)组织召开《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后台使用操作》学习培训。学习新后台软件安装和使用操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以及公开方式和程序。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9

+47

81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71

+2456

280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96

1

49

行政强制

13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02

5.00047945亿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1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1

1

(七)总计

6

1

0

0

0

1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1

0

1

8

11

1

0

5

17

3

0

0

2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于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员编制有限,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变动频率高,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推进工作力度不足。

2.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力度不足。对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拿不准,不知道是否需要进行解读,推进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未全面落实。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部门应建立信息发布的有效协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顺畅有序的工作机制。

2.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报告在“兴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azf.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银杏广场文化新城东楼6,兴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邮编:541399,电话:0773-6226776,传真:0773-6218956邮箱:xazwf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