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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增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储备项目公告

2025-07-02 09:35     来源:兴安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作者:兴安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商务服务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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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要求,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增报储备项目和加快资金拨付的通知》(桂商建发〔202527)《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广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商建发〔202460),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请各乡镇对县域商业体系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承办单位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实施主体为在本县建设投资符合申报范畴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项目周期需在20241-20259月建设完成,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支持方向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连锁超市、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等。

()完善县乡村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开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的仓储及有关设施、设备等,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建设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提高农村产品的商品转化率。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服务转变,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

(六)完善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有效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中转能力。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灵活流动回收模式,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三、需提交的资料

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新建、改造)、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书面材料盖章扫描报兴安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邮箱(xasw201608@126.com)

四、征集时间

202572日至202577日。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5771700前送至兴安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易玉东,0773-622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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