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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公告

2023-11-01 16:40     来源: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     作者: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行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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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2024年-2025年计划开工并完成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实施主体为在本县建设投资符合申报范畴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项目周期需在2024年1月-2025年9月建设完成,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连锁超市、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等。

(二)完善县乡村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开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的仓储及有关设施、设备等。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建设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及商贸流通企业多业态发展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功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支持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集配中心、产品交易市场、冷链物流设施等。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支持商贸企业向综合性服务转型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三、需提交的资料

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新建、改造)、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职务和电话)。书面材料盖章扫描报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邮箱(xasw201608@126.com)。

四、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5日。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1月6日前送至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唐高娃,0773-6221299。

附件:企业项目申报材料。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