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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兴安县公安局公开悬赏缉捕8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希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其在逃线索,检举、揭发其犯罪行为。如发现犯罪嫌疑人线索,请及时联系主办警官或拨打110报警。每抓获一名本通告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奖励人民币五千元整(嫌疑人信息、联系人附后),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对隐瞒、包庇、容留以下嫌疑人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个人与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
同时,依据201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尽早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兴安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13日
附: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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