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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请问县委宣传部,自去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兴安县是如何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的?有哪些形式?效果如何?下步如何加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赵时斌: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和参与率,也关系到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评价。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积极发动。一是在县城、各乡(镇)、村(社区)办公场所及主要街道、路口、车站及人口密集区域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墙体标语;二是在兴安电视台和城区公共电子屏滚动播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扫黑除恶的通告及十类涉黑涉恶性质的违法犯罪对象;三是各单位对外宣传电子屏幕对“扫黑除恶”相关内容进行滚动播出;四是通过发送“微信”和手机短信的形式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五是通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教育(例如:2018年12月29日,在县体育馆公开宣判我县界首市场强迫交易案,从快从重从严处罚犯罪嫌疑人,当时1400多人参与旁听,群众拍手称快,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共发放宣传资料82000份、宣传品42000份,宣传贴画4600张,发送手机短信83000条,发布网络宣传文章32篇;在界首镇、严关镇、溶江镇、城北高速路口、乐满地7号门、大弯陡公路边、白竹铺、309工业园区路口、三将军铜像路口、兴安北站和国道322线梳子铺路段各设立大型宣传牌一块;在滨江公园制作宣传灯箱一批,在县城银杏广场设立宣传灯箱34个、宣传橱窗12个,城南立交桥宣传牌9块,在县城中心广场设立宣传橱窗2个;在县城主街道制作宣传牌1060块;在火车北站、汽车站、各商场集市、县直各单位办公区、宿舍区张贴扫黑除恶宣传画报,加大社会面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宣传攻势,多措并举,力求创新,侧重“以案说法”,严防黑恶犯罪;二是与政法部门密切配合,跟踪报道大案要案,营造严打的高压态势,形成震慑;三是深入基层采编涉法涉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严防寻衅滋事案件发生;四是加强社会正能量宣传,弘扬社会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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