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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兴安县人民政府提出修订的《兴安县红色旅游景区服务通用规范》、《兴安县社会旅馆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评定》和《兴安县米粉店服务质量规范》获自治区质监局批复列入2018年第二批广西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 据悉,DB45/T 856-2012《兴安县红色旅游景区服务通用规范》、DB/T 857—2012《兴安县米粉店服务质量规范》及DB/T 858—2012《兴安县社会旅馆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评定》于2012年12月15日正式实施,标准实施周期已超过5年,目前三项标准中引用的部分标准也已作废或修订,标准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兴安县旅游发展需要。兴安县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201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和全域旅游标准化示范区,积极组织兴安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局和兴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开展标准复审修订工作。
据了解,兴安县主导修订《兴安县红色旅游景区服务通用规范》等3项具有兴安旅游特色的广西地方标准,将会为兴安县旅游行业管理规范化提供更有效更科学的依据,对提高兴安县旅游服务质量水平,打造兴安县红色旅游等品牌,高标准高质量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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