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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三十六: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现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三十六: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
(二)责任单位
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三)整改情况
措施4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中期财政规划、年度计划中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资金,结合实际逐步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
2021年至2022年在兴安镇、溶江镇、界首镇、严关镇分别改建及新建4座垃圾中转站,目前我县城区及10个乡镇共建设有15座垃圾中转站,其中城区2座、兴安镇1座、溶江镇3座、严关镇2座、界首镇1座、湘漓镇1座、高尚镇1座、漠川乡1座、白石乡1座、崔家乡1座、华江乡1座。垃圾处理全部依靠海螺水泥窑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我县生活垃圾在全区率先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目标。
措施42.深入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排查整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效管控农村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为顺应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落实乡村生态振兴发展理念,我县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1年至2022年在兴安镇、溶江镇、界首镇、严关镇分别改建及新建4座垃圾中转站。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目前兴安县下辖10个乡镇,115个行政村,1379个自然村,纳入市场化服务范围约109个行政村,1253个自然村,覆盖率分别为95%和90%。并且为确保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我县环卫主管部门每月定期对农村环卫市场化企业进行考核,并且形成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有效提高企业服务标准,同时,工作人员下乡开展考核工作同时向村委及村民宣传垃圾定点投放等环境知识,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未纳入市场化的6个行政村,126个自然村由各乡镇由乡镇政府聘请人员开展环卫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行政村基本全覆盖。经排查未发现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垃圾焚烧、垃圾简易填埋情况。
(四)验收情况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兴安县于2025年11月4日对桂林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六)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工作,该问题已按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同意验收销号。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兴安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电话:0773-6212258
联系地址:兴安县兴桂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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