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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05 1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函》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 .xazf.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兴安县兴安镇银杏广场文化新城东楼6楼,邮编:541399,电话:0773-621119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兴安县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全县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更加有效地服务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兴安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作用在门户网站上对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简介,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栏目进行了更新和公开。全年,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废止0份,现行有效20份。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数量10937件,行政处罚决定数量1803件,行政强制决定数量83件。2025年全县累计发布政府信息7964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42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5、主动公开事项目录31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畅通在线申请渠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5件,上年度结转办理3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补偿、物业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办理结果为给予公开27件,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重复申请1件,其他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行政复议案件15行政诉讼12件,均按规定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从流程上规范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聚焦重点民生实事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卫生健康、助企纾困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指导全县31县级部门完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并发布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和个人隐私保护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6件,现行有效 20 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完善和更新政府网站专题专栏,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聚焦民众关切热点难点,灵活设置各单位法定公开栏目,整合功能重复的栏目,对历史栏目及时归档。按照上级要求指导全县各单位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修订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及线下各平台内容坚持做到数据同源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及更新工作清理整合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将备案账号纳入日常监管,定期检查更新是否及时、有无错敏词,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优化升级“数字兴安”小程序,助推政府网站向移动端延伸,促使政府信息服务在“掌上”更便捷、更贴心。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运用人工智能模型强化网站智能化管理,采用“技术+人工”方式对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举办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等工作专题培训 2次。在重要时间节点配合网信部门做好网络安全及值班值守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安全、平稳运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5 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3

行政强制

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0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0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6

0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8

1

1

15

10

0

0

0

10

1

0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网站平台功能性不强,政府网站平台智能回答、应用数据功能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内容老旧,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以文字和图文解读方式为主,缺乏视频、音频等多样化解读方式。2024年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2025年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文件起草部门解读时效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兴安县2026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指导,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把关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内容准确;组织各单位对已公开信息回头看,不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抽查检查,对表述存在问题的信息及时整改到位。

优化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站智能应用功能系统开发,学习先进网站栏目设置和布局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提升政府网站进一步升级改版工作,细化公共服务领域信息。

三是加强运维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由第三方组织人员对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加强日常网站信息管理维护,严密保护隐私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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