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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1 16:5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总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国家法律法规1条,公示公告信息16条,内容涵盖局设股室任免职、年度工作总结、商业体系建设、工业企业简介等方面。2025年,我局未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同时未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县人民政府转发协助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为自然人)1份,我局不掌握申请人申请的相关政府信息,且在规定时间按照程序进行了反馈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三校三审”制,从信息收集、股长校审、分管把关、保密审查、领导审签到最终发布全流程严格管理。对拟公开信息坚持“先审核、后发布”原则,确保所有公开政府信息真实权威及时安全。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没有独立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通过自查自纠、不定期“回头看”、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性、精准性、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部分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的问题。通过会议传达、组织学习等形式,整体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同时通过在全局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

2.存在部分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不足的问题。部分干部职工对如何界定在工作形成的信息到底是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内容理解得不透彻,对此,我局通过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等,整理《兴安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以清单化帮助干部职工更好更快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构建公众参与、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有序衔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释疑解惑。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重点、特色,避免同质化、敷衍化、模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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