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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乡农贸市场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3 15:21


根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规定,对我乡农贸市场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镇区市场相关情况

  该市场位于白石乡镇区,建于2024年,主体为两层框架结构。市场实行整体招租,租赁期限5-15年,竞租底价为9万元/年,第1-5年每年租金为本次招租中标价,第6-15年租金每5年增幅5%。

二、招租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

2、竞租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并承担经营生产过程中法律、安全生产责任。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第三人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禁止行业:废气、废水、噪音排放严重的(如餐饮、KTV、废品回收站等);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从事迷信活动的;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5-15年,最终以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四、有关管理模式的事前说明

  承租后经营户对市场的改造须经兴安县白石乡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且不得破坏原有结构,不得造成消防及安全隐患,市场未尽设备和用具请自行购买、安装。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5日下午18:00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兴安县白石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3、竞租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以法人方式竞租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并交2000元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竞租及签订租赁协议时间和地点

1、竞租时间: 2025年11月17日上午10点—11点

2、竞租地点:兴安县白石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3、竞租方式:仅一个报名者,协商方式确定,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名者,公开竞价,竞标幅度为1000元/次,价高者取得租赁权。

  4、签订租赁合同:竞租成功者3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竞价高低顺序递推下一名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未竞得者,我单位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 丽    联系电话:15878311507

                兴安县白石乡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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