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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灵渠市场国有资产门面房屋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16 10: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县灵渠市场国有资产门面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DCZX23-GX-C001

投标下限控制价:起租价(人民币):210万元/年(起租价不设上限,低于起租价的报价投标无效),递增方式:承租第1-4年按中标价收取,第5-8年按中标价的103%收取。

项目需求:兴安县灵渠市场国有资产门面房屋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为8年(起止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获取时间:2023年5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3年5月23日(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飞扬国际T6幢16层1607室。

获取方式:携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上述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6日10时00分

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飞扬国际T6幢1305室,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23年6月6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城北支行

账    号:369812010101898486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信息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兴安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花荷路南街百姓乐商居楼

项目联系人:邹股长

联系电话:1373733871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飞扬国际T6幢16层

项目联系人:莫工

电话:0773-3663220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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