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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关于使用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异议和在线投诉功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5 17:00


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事管发〔202128号)文件要求,优化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我县建设工程领域积极推进使用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的在线异议、在线投诉功能。对于进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人可通过平台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投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在线上受理异议和作出答复,项目招投标监督职能部门可依职责进行线上投诉受理和结果反馈。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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