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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2 17:35

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县天气晴朗且气温逐渐升高,农事、林区生产性用火剧增,卫星监测热点不断,加之“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即将来临,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紧绷森林防火,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火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行政首责制,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压紧各方责任,落实落细各项举措。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行理责任,扎实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源管控、应处置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采用农村大喇叭、、短视频、标语、宣传车、短信、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接地气、全覆盖的防火宣传教育,特别针对清明节扫墓情况,开展“文明祭祀”主题宣传,倡导绿色、安全祭祀。要持续开展“敲门行动”,着重强化对农村老人、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三、严格火源管控,严禁违规用火

一要加大巡护力度。各乡(镇)在“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要加强巡逻巡护,定点定人巡查检查,尤其对溶江镇一甲村、廖家村、富江村,崔家乡上塘村、三义村,白石乡鳌头村、门家村,高尚镇堡里村、济中村,湘漓镇麦源村,界首镇宝峰村等火灾高发村屯及高铁、高速公路沿线区域,要进一步加强“拉网式”排查巡查,及时处置火点、烟点和火情。二要设立防火检查站。高火险天气各乡(镇)需在林区重要路口设置临时防火检查站,安排专人值守,对进山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进行实名登记,严防火种进山入林。三要坚决管住祭祀用火。大力倡导文明、绿色、安全的祭祀方式,减少或消除祭祀活动中的火源。同时,在墓地周边区域,要安排半专业消防队员携带装备进行监管,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四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各乡(镇)要加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用火管理,对于林事用火和农事用火,将分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和报备、监烧制度,以扎实周密措施加强火源管控。五要加大野外用火查处力度。在“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公安、民政、应急、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要联合加大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力度。对不听劝阻、执意违规用火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应急处置

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应急、林业部门及各乡(镇)要加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大队伍培训力度,提高队员业务技能水平。高火险天气组织靠前驻防、加强备勤,配齐配足灭火装备并做好维护保养。要做好重点山区林道、隔离带建设,保持森林防火道路通畅,林区消防水池提前蓄水,森林防火视频监控要实时监测。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要迅速提级应响应,集中力量扑灭,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火,严防人员伤亡。

五、加强检查督导,消除火灾隐患

各级包保领导和森防指成员单位领导,要到责任区检查督促。各级森防指办公室要组织熟悉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人员,深入一线,开展违规野外用火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改正。对工作部署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并追究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全面、无死角。



                                          兴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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