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大,民俗祭祀,农事活动多,进山入林游客用火迭加。近期,我县连续出现干旱高火险天气,部分乡(镇)小火灾频发,卫星热点增加,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根据《桂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市森防办字〔2024〕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元旦、春节期间农业生产性用火逐渐增多,进山入林游玩人员大幅增加,上山祭祀人员大量增加, 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火源管理。一是抓好源头管控。加强火源管控,严防火种火源进山入林,坚决抵制林区烧炭窑、烧荒、烧田埂、吸烟、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加大防火巡查的密度;二是加强农事用火的管控。农事用火必须保持与林地至少30米以上的距离,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含三级)以下,有专人看护用火现场,有扑救措施;三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力对火灾多发的区域、重要设施、重点地段、重点工程排查整治一遍,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案查处力度,利用火灾典型案件和身边人身边事“以案释法”,形成有力震慑。
三、加强演练,完善灭火预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不断修订和完善防灭火预案,并根据防灭火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 地防灭火演练,以进一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进一步检验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高防灾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 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反复播放、发送和刊登森林防灭火通告、森林防灭火扑救常识,适时发布禁火令,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氛围,倡导文明过节。在重要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设置卡哨、设置森林防灭火警示宣传牌。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做好灭火装备、器材等物资准备工作,对现有的装备器材进行一次维修保养,确保装备器材完整好用;二是森林扑火力量要靠前驻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各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群众应急消防队伍要相对集中管训,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在森林消防培训基地驻防,确保遇有火情能够第一时间集中力量,快速实施重兵扑救,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六、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科学合理安排值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出现脱岗、漏岗情况。对国家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核查的卫星热点,要在2小时内进行反馈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等情况。要严格执行统一、归口的火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谎报、迟报、瞒报现象。对需要向县委、政府、桂林市和自治区报告的森林火灾(火情),要按程序和规定渠道同时报告,坚决避免多头上报。
附件:《桂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市森防办字〔2024〕9号)
兴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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