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桂林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认真研究,结合辖区,本单位实际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桂林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zip
兴安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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