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建立兴安县防汛抗旱调度会商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商制度
(一)、汛前会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汛前分析会商会,分析预测全年的汛情、旱情发展变化趋势,确定防汛抗旱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科学部署全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会商时间为每年3月中上旬)。
(二)汛中会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汛中分析会商会,分析预测防汛中后期的汛情、旱情发展变化趋势,科学部署防汛中后期的防汛抗旱工作(会商时间为每年6月底)。
(三)汛末会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汛末分析会商会,总结汛期经验教训,分析预测汛后可能发生的汛情、旱情,科学部署汛后的防汛抗旱工作(会商时间为每年9月中上旬)。
(四)汛旱情紧急会商
当有重大天气预报和重大汛情、旱情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防汛抗旱形式需要决定召开紧急会商,针对汛情、旱情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科学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二、会商程序
(一)汛前、汛中、汛末会商
会商会时间、地点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由防汛办负责通知相关单位参加会商。相关单位接到参会通知后应立即做好防汛抗旱分析预测材料并按时参会。
(二)汛旱情紧急会商
县防汛办在接到气象、水文等部门的强降雨、台风、大洪水等预报后应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领导并组织召开防汛办内部会商会,分析汛情发展趋势,必要时提请指挥部领导召开紧急会商,经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由防汛办负责通知相关单位参加会商会。
兴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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