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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减灾委办〔2022〕7号关于做好应急救助物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04 18:27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263日以来,我县受高空槽、切变线和冷空气共同影响,境内出现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的强降水过程,给全县带来巨大损失。保障这次强降雨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做好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受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减灾委指示陆续下拨各类应急救助物资为扎实做好应急救助物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特殊时期应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前做好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减轻灾害影响。

二、科学应对,周密部署  

各乡镇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学防御,确保社会正常秩序和群众日常生活。要加大排查力度,核准名单,及时将物资发到受灾群众手中。发放名单要经村委评议,并要在村(屯)张榜公布,按照灾害应急救助的流程进行救助并收集整理台账。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

要严格遵循有关发放程序,做到专物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优亲厚友,确保将物资发放到因灾生活困难户手中,如有违纪违规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从严处理。

请各乡()引起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物资发放及材料归档工作。县减灾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对物资发放情况及资料台账等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6227799

附件1:() 应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花名册

附件2:应急救助情况公示

兴安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74

附件2

(镇) 应急(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花名册

填报单位:(公章)    时间:        

序号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编号

救助人口(人)

发放现金(元)

银行卡(折)号

发放物资品名、数额

发放时间

领取人签字并捺印

矿泉水(箱)

方便面(箱)

八宝粥(箱)

饼干(袋)

手电筒(个)

矿泉水(箱)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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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应急负责人(签字):  制表人:

应急救助情况公示

根据《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下列受灾户报请上级给予应急救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凡对上述同志有异议的,于        年   月  日前以实名方式向村委会反映。(下附公示救助人员名单)

监督电话:  联系人:    

村委会                                       

序号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受灾时间及灾种

救助时段

救助标准

现金(元)

大米(斤)

衣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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