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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04 15:16

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令第161号),加强内务建设,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启动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合作。

一、项目内容

为交警大队具备独立办公场所的中队铺设沥青,完善标志标线,规范内务建设。

二、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行业信用平台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773-6227668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来电洽谈,共促项目建设。



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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