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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财采[2024]6号兴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27 10:00

兴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

农副产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持续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确保在“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项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双节期间做好“832平台政府采购工作,特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给各单位,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政府

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兴安县财政局

                   2024826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