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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被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发布日期: 2023-12-13 08:30

问题:公共租赁住房产权所有部门或单位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有哪些?

回答: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保障资格,停发租赁补贴,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

(二)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拒不恢复的;

(四)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五)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七)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八)其它违反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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