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资产基本情况
二、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由申请人提供书面材料申请,经过初审、复审、复核、会审程序通过之后,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按家庭生活困难程度、住房困难程序、登记轮候时间顺序等情况进入轮候保障。
公租房租赁合同到期后,根据政策可以续租的,将公租房资产继续出租给保障对象;保障对象不再续租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收回公租房资产。保障对象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腾退的,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要求保障对象腾退公租房。仍拒不退房的,依法依规走法律途径。
(二)动态管理情况。我县2021年6月之前未使用公租房管理系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新版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函》2021年8月我县公租房APP正式上线。
三、存在的问题
四、下一步建议
(一)开展公租房资产管理的专项培训。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理清部门职责。实施属地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三)积极推行资产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系统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提高公租房资产管理数据质量。将公租房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一体化、信息化。
兴安县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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