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将《兴安县第三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第二次调整)》予以公示(详见公示网站):
该项目位置具体内容详见公示图纸。
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及规范要求,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详见附图。
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具体意见(署名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送达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221368),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公示时间:自公示刊登日起,至顺延满20个工作日止
网站公示地址:http://www.xazf.gov.cn/jjxa/bmgsgg/
现场公示地点:1、兴安县自然资源局一楼
2、兴安县政务大厅
3、拟建项目现场
兴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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