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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办事指南及标准

发布日期: 2021-12-20 12:00

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办事指南

  1. 项目名称: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审
  2. 实施主体:兴安县民政局
  3. 审批对象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市政〔201395规定:

  1. 年满80周岁老人
  2. 兴安县户籍人口
  3. 未申请过高龄津贴
  4. 审批依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市政〔201395号)
  5. 审批条件

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审批的行政审批条件为:凡持有兴安县城乡居民户口,并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

  1. 发放标准:
  2. 8085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
  3. 86至9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
  4. 91至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5. 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7申请流程

1方法一:可通过微信“慧康养小程序线上申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刷脸实人认证,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户口本、银行卡照片。系统审批完成后,即可享受高龄津贴。

(2)方法二: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原件到村委或乡镇民政办进行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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