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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2025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清单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2-09 09:1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桂乡振发〔2021〕14号)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期回收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21号)精神,为促进农业发展,实现增收脱贫,符合条件、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含2014、2015年退出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均可申请小额信贷,可按规定享受财政全额贴息。2025年第四季度符合贴息条件的脱贫户共贴息1314笔,现将清单予以公示(详细清单见附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教育路39号

联系电话:0773-6225336

附件:兴安县2025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清单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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