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兴安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名单(第七批)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2日)。如对名单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教育路39号
联系电话:0773-6217800
附件:2025年兴安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名单(第七批)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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