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广西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操作手册》要求,现对兴安县湘漓镇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进行项目施工、监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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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实施地点 |
施工内容 |
资金来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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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安县湘漓镇洲上村委石碑灌溉沟渠项目 |
洲上村委 |
新建灌溉沟渠长1公里,高1米,宽1米。 |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兴安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兴政函〔202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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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兴安县湘漓镇江口村委马道岭至葛麻冲产业路硬化项目 |
江口村委 |
道路硬化长0.43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硬化宽度3.5米。 |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兴安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兴政函〔202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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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兴安县湘漓镇江口村委田树园村产业路项目 |
江口村委 |
道路硬化长0.89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硬化宽度3.5米。 |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兴安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兴政函〔202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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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兴安县湘漓镇灵源村委李家村至羊古坪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
灵源村委 |
道路硬化长0.86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硬化宽度3.5米。 |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兴安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兴政函〔202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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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兴安县湘漓镇麦源村委榜上村、土皮头村至松树山村灌溉沟渠项目 |
麦源村委 |
新建灌溉沟渠长1.47公里,高0.4-0.6米,宽0.4-0.7米。 |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兴安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兴政函〔202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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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兴安县湘漓镇麦源村委土皮头村农业抗旱打井项目 |
麦源村委 |
机井一口,泵房一座,抽水机一台及抽水配套设施。 |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兴安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兴政函〔2026〕10号) |
二、采购要求:按单个项目报名,项目报名单位需符合相关施工资质,在兴安县有公司(含分公司)或负责人,能随叫随到,方便开展工作。
三、施工单位选定
本次采购我单位汇总每个项目对应的报名单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少于三家)提交湘漓镇党委扩大会议,民主审议、集体表决确定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四、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地址:兴安县湘漓镇花桥阳家48号湘漓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
邮箱:xaxlzf@guilin.gov.cn
联系人:宋微微
电话:0773-6258999
报名时间:请各单位在2026年3月4日18:00前,将相关资质材料提交到我单位。
兴安县湘漓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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