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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兴安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实施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2-10 15:37

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广西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操作手册》要求,现对兴安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实施项目进行施工、监理事项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采购内容

工程概况:兴安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实施项目。

项目名称:

1、兴安县漠川乡保林村委大竹山、龙塘村道路硬化项目,预算资金25.57万元;

2、兴安县漠川乡榜上村委苦竹园彭家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预算资金13.26万元;

3、兴安县白石乡白竹村委石柱村口至下岭灌溉沟渠,预算资金34.49万元;

4、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同仁村委双江口村田园产业路硬化项目,预算资金30.5万元;

5、兴安县崔家乡粉山村委陶家村后产业道路硬化项目,预算资金15.26万元。

资金来源:《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兴安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兴政函〔2026〕10号文件。

工程地点:漠川乡、白石乡、华江瑶族乡、崔家乡。

采购内容:项目施工和项目监理单位

采购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项目建设相应有效资质,在兴安县有公司(含分公司)或项目负责人,能随叫随到,方便开展工作。

二、施工、监理单位选定

县民宗局将本次采购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提交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经民主审议、集体表决确定项目施工和项目监理单位。

三、资料文件送达地点

地址:秦皇路21号民宗局办公室(农村合作银行6楼)

邮箱:xaxmw@163.com

联系人:赵荣国

电话:0773-6216056。

请各单位在2026年2月14日18:00前,将相关资质材料提交到我单位。


兴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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