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函〔2022〕10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现将《兴安县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兴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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