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雨露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乡振函〔2024〕1号)文件精神,引导脱贫家庭青壮年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提升内生动力,促进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对符合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的脱贫户给予一次性补助,符合补助条件的学员77名,现将名单给予公示(详细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10天(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兴安县农业农村局(兴安县教育路39号)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5年短期技能培训补助公示名单(第二批)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