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安县陡江古韵
核心示范区北渠段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兴安县陡江古韵核心示范区北渠段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建议书的批复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602-450325-04-05-499261
二、项目名称:兴安县陡江古韵核心示范区北渠段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三、项目业主: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兴安县湘漓镇花桥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兴安县陡江古韵核心示范区北渠段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在兴安县陡江古韵核心示范区北渠段提升改造项目基础上增加绿植26棵、稻草人雕塑18个、成品木秋千1座、打卡景观架11个、混凝土栏杆190m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8.52万元,资金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5〕105号)。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的项目前期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展开下一阶段工作。
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