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琳、副县长卢宇春带队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活动,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唐炳军和局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本次人大执法重点是畜禽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米粉类、熟食类、豆制品类、冷冻食品及腌制食品类等食品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关于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情况,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视察等形式进行。
检查组先后深入桂林兴安利源丰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兴安县诚毅食品有限公司、聚合喜宴采集中心等5家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索证索票、关键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是否符合要求。在桂林兴安利源丰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胡琳副主席、卢宇春副县长详细询问了酸菜制作过程,对该企业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和酸菜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好兴安人自己的酸菜;在兴安县诚毅食品有限公司,检查组对企业的现代化设备设施和先进的生产工艺表示了认可和赞赏,并指出兴安是米粉的发源地,米粉是兴安的一张名片,企业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增强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让兴安米粉走得更远更好。

检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情况、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检查组强调,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监管部门要担当尽责,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合法经营意识,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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