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9号文件的要求,经过审核,下列申请者已经购机并提供相关材料,符合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条件。现对拟补贴对象、机具、金额(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5日。
如群众对上述申请人被确定为购买补贴机具和报废机具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我们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属实的依法给予处理。
举报单位: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教育路39号
举报电话:0773-6224828
附件:兴安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示(第八批)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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